声明人:郭强
由于强制迫害,我在拘留所与教养院中所说、所写的一切有损大法与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东西全部作废。我要坚定修炼,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,担负起一名大法弟子的责任,跟上正法进程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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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3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4/1/7133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