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金美莲
我曾在2001年配合邪恶,违心的在万人签字上签了名,现在正式声明一切违反法轮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。我现在要加倍努力,紧跟恩师做好三件事,做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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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3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4/1/7133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