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明艳
在邪恶的高压迫害下,我所说、所做的对不起伟大的师尊,对不起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彻底作废。加紧弥补自己给大法带来的损失,严格对待自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进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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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3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4/1/7133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