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田正辉
自己由于学法不深,受邪恶迫害,违心的写下书面东西,宣布作废。自己真心改正,坚修大法,紧跟正法洪流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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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3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4/1/7133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