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玉梅
在拘留所、派出所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以法为师,加倍弥补,跟上师父正法进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3月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4/1/7133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