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淑艳
在强制洗脑和高压迫害下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。跟上正法进程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3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4/1/7133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