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费满菊
我是大法小弟子,在2002年10月,在学校老师的逼迫下,写了“保证”,特此声明所写的全部作废。我要坚修大法心不动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3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4/2/714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