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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秀美

    在“610办公室”的黑窝里,我被迫所写的所谓的“悔过书”等一切作废!因为强制改变不了人心。江××流氓集团不论用什么手段迫害大法徒,都改变不了大法弟子坚修大法的心。今后紧跟师父正法进程,做好师父交给的三件事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3月25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4/2/7142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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