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贾淑秀
我是96年得法的。2000年因修大法派出所找上门来,在他们的压力下,在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字。给修炼造成严重污点,今天公开声明,以前所做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律作废。努力弥补,跟上正法进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3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4/2/714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