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崔殿明
我以前在邪恶的迫害下,所有说过或写过的对师父不敬、对大法不利的一切,全部作废。今后坚修大法心不动,跟上师父正法进程,做好师父讲的三件事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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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3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4/2/714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