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金泽
由于我正念不强,在邪恶迫害下,写了“保证书”,现在我声明全部作废。今后紧跟师父,做一个符合大法标准的正法弟子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3月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4/2/714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