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昌喜
我于2003年在看守所所写“保证书”和所说的违心话一概作废。紧跟师父正法进程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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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3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4/2/714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