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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素芹、刘凤珍、刘同凤 在99年7月20日后,由于受邪恶的逼迫,自己主意识不强,在委主任的逼迫下,在“白条”上签了字。现在我严正声明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要加倍弥补自己的过失,今后一定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3月19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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