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泽兴 我于2000年7月被当地恶警劫持到劳教所,非法劳教两年,在迫害期间,由于自己正念不强,在2002年春节期间写下了一些不符合大法的话。我在此严正声明当时所写、所说的一切作废。我要坚定修炼,紧跟师父正法進程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3月28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