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彭丽
我于99年7月22日去中南海上访时被抓到派出所。因承受不住不让睡觉等酷刑折磨,写了“保证”。现在知道自己做错了,很惭愧。我声明所写的“保证”作废。下定决心,一修到底,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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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3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4/3/7151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