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桂芳、蒋巧云、溪东玲、郝桂英
在江氏集团四年的迫害中,不管在任何情况、任何环境下,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全部作废。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弥补自己的罪过,重新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,坚决一修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4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2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4/3/7151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