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朱翠平
我由于法学的不好,在迫害中产生怕心而邪悟,对师父、对大法犯下了罪,在此特声明,我过去所写的文字,音像等全部“材料”全部作废。加倍努力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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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3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4/3/7151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