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斗斗
我在这几年高压下,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违背我的意愿、不符合法轮功要求的言、行、字据全部作废。我要坚修大法到底,加紧弥补自己的过失,紧跟师父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2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4/3/7151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