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春勋
我在拘留所和强化洗脑班,在谎言、欺诈及残酷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出的不符合大法和对不起师父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要加倍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2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4/3/7151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