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凤英
在邪恶迫害大法时期,我做了不符合大法、对不起师父的事,在单位的白布上写了“不炼了”,通过学法知道自己做错了。今后一定要多学法,多做救度众生的事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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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3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4/3/7151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