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丰含志
在邪恶的高压迫害下,我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放下自我,溶入法中,证实大法。紧跟师父,走好最后的路,一修到底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2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4/3/7151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