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志文
我在劳教所被迫害中,所说、所写的对不起大法和师父的一切全部作废。今后我要做真正的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一切,弥补自己的过失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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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2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4/3/7151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