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左炳文
在邪恶的压力下,由于有放不下的执著,给恶警签了名,做了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。现声明“签字”作废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3年11月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4/3/7151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