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俊梅
在严重残酷迫害下和自己的怕心驱使下,说出、做出了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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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3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4/3/7151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