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秦菊秀、熊庭莲、刘沱华、陈双燕、蔡纯华、廖重喜、杨仁芳、张凤秀
在被邪恶迫害中,所说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声明作废。今后按大法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,坚修大法到底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8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3月3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4/3/7151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