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岳海珍
我凡在江氏集团邪恶势力打压下签过、说过反对大法的文字或言论统统作废。我将坚持修炼大法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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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3月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4/3/7151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