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苏玉美
2003年,在看守所说的错话和做的错事,女儿写的“保证”和签过的名,我严正声明作废。洗刷污点,坚修大法紧随师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2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4/3/7151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