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甄海英、张艳华
我以前说出、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3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4/3/7151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