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陶凤珍
我在拘留所说的一切不好的、不符合大法的话作废。以后做好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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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3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4/3/7151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