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丽萍
在“610”的迫害下,所说、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我坚修大法到底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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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3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4/3/7151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