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光瑞
99年7.20以后,我被非法审问期间,在高压下写的“保证书”声明作废!正念正行,坚修大法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2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4/3/7151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