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成军 由于我法没学好,执著太重,在99年9月進京护法时,被抓到看守所,两个月后由于我情太重,执著于家庭。在邪恶的迫害下想尽快出去。因此违心写了“二不保证”。三天后,我被派出所带回并在派出所在一个它们事先打印好的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字。上面有诋毁师父与大法的话,这是我最痛心和不应该签的。在此我向慈悲的师父请罪。我愿意加倍努力弥补给大法和师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。同时我宣布“保证书”作废。在正法修炼期间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和行为宣布作废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3月10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