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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伟 我于1999年3月得法,身心受益,不尽言表。在2001年11月2日晚做大法工作时,被本地派出所恶警非法抓進派出所。由于没有完全放下常人心,违心的由家人起草写下“悔过书”。为此深感痛心,愧对师父的慈悲苦度,特此严正声明所做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3月2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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