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德玉
二○○二年八月二十三日,因参加法会被邪恶所抓,非法关進拘留所,在我本人不知道的情况下,邪恶强迫家里不修炼的常人(丈夫)写下了所谓的“保证书”,在此严正声明彻底作废。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,永远跟师父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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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3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4/4/7156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