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于桂荣、付春生
我由于学法不深,写了保证。现特此声明:我给派出所写的那些保证材料全部作废。法轮大法是正法,我坚修大法永不变心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2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2/11/793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