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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康荣 我99年10月和丈夫一起進京证实大法,丈夫被劳教,我被处以6000元取保(名为取保实为罚款)并作了“保证”。2002年因散发大法真象,被公安处以3000元罚款,又向其作了妥协。2003年11月为了营救丈夫又按了指印。深悔自己在关键时刻没做到大法弟子的正念正行,给大法抹了黑,对不起慈悲的师父。为此作以下声明:已往所有对大法的一切言语或文字(包括指印)一律作废。今后更要加倍努力坚修大法。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2月2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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