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明洲
我于2001年7月,在派出所、2001年8月在洗脑班写的“保证书”,全部声明作废。我要坚信大法,紧跟师父,坚修法轮大法到底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3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4/5/7170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