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闫海霞、李金枝、李明芳、刘秀荣、王岳、杨翠花
从99年7月20日受迫害,强化洗脑。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强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6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4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4/5/7170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