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凤佳
我以前在邪恶迫害下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声明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勇猛精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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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3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4/5/7170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