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新
我妻子在教养院受迫害时,盼她回家心切,替他写了“保证”,我所写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以后我也想炼功。借机讲真相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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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3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4/6/7175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