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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刘永玲

    1997年我遇到法轮大法,看过一遍后便被那博大精深的法理所折服,许多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也迎刃而解。当时虽从事重体力劳动,可是那饱满的精神,还有那浑身使不完的劲总是令同事称奇。1999年7.20我去市政府广场和平请愿,遭到公安的强制驱逐,连早上去公园炼功都不行,并答复说是“上边”的旨意。第二天我被单位领导叫到保卫科,科长说上边令你们写“保证书”,并缴所有大法书籍,否则开除。当时在工作的压力下,违心的写下“保证书”,并缴了部分大法书籍。随着对大法打压力度的升级,“罪名”也不断加重,当时心里很难过,总在想炼功人不嫖、不赌、不偷、不抢,打不还手,骂不还口,何邪之有?于是我于2000年1月進京上访,被带回公安局后,由于我仍坚持修炼,就被非法刑事拘留一个月送進看守所,在所里他们白天逼迫我干活,晚上要值班3小时站着,不准谈论,不准炼功,当时我对象在男监室,他们加重对他的折磨,以此来要挟我放弃修炼,亲人也泪流满面的说我,在体力与精神的双重压力下,我妥协了,写下了“保证书”,辜负了师父的慈悲苦度,给法造成了极坏的影响,在此我严正声明,所写的一切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坚决否定旧势力的安排,走师父所安排的修炼的路,跟上正法進程,珍惜师父所给予的每一次机会,放下自己执著不放的东西,尽力证实大法,救度众生,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3月13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4/6/7175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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