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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春子

    我在2002年3月15日,为不被邪恶绑架,在流离失所的路上一帮警察上来盘查,其中一个认识我的警察问我还炼法轮功吗?我没有回答,另一警察威胁的问我,仍没有回答。这时他们一起说看样子是炼法轮功的,并对我说炼吧?为不被抓我低声说了句妥协话。现在我严正声明那句话作废。同时我要在今后做好师父让我们做好的三件事,不愧于正法弟子的称号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3月28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4/6/7175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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