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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桂春 我于1999年2月份喜得大法,由于学法不深,在2001年秋季,在派出所的迫害下起了怕心,违心的写了“保证书”,并按下手印,真是对不起师父。现严正声明所写的“保证书”和按下的手印一律作废。今后决心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师尊要求的三件事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3月19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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