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苏映兰
我由于有各种人的观念未修去,在本村治安处的工作人员的威胁、迫害下,违心的在治安人员写的“保证书”上签名。我现在在《明慧网》上严正声明:我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,紧跟师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4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4/6/7175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