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艳西
在邪恶的迫害下,我被抓到派出所,家人受到很大的压力和伤害,由于我不识字,家人代我写了“保证”,我知道是不对的,声明:家人代写的“保证”作废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4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4/6/7175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