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裴秀英
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在单位、公安局、派出所的逼迫下,做了大法弟子绝对不能做的事,现在我严正声明,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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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3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4/6/7175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