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庄锡平
在99年7.20邪恶迫害大法的高压形势下,在村委干部的威逼下,我在“文件”上签了名,现在我声明作废。珍惜修炼机缘,讲清真象,救度众生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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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3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4/6/7175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