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桂兰、欧自秀
在迫害下,所做、所写、所说不符合大法的全部作废。今后要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3月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4/6/7175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