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善女
以前在邪恶迫害下,所写的违背大法的东西,声明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4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4/6/7175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