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秀群
在邪恶迫害四年多的时间里,在高压下,所写、所说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一切声明作废。在以后的正法路上,加大力度弥补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3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4/7/71805.html